在道德评价上给予压力?
主持人:很多人都是为了拓展自己的性体验去尝试换偶行为,但我看到一个材料,说有的换偶者,事后看到孩子要内疚。换偶真的能完全摆脱外部道德与内心羞耻感的约束吗?
正方:换偶者为什么会感到内疚?是不是意识到自己在道德上已经处于下风?是不是说明“双方自愿”的前提很好,但不伤害他人几乎不可能的?
反方:内疚只说明他有矛盾,还有一个个人行为和公共道德的冲突没有解决。这可能解决,也可能不会,但这是他自己要承担的,总之和其他人没关系。
正方:也许哪一天法律就会白纸黑字多了一条禁止换妻的针对性条文。
正方:我倒觉得对待滥性的问题,大可不必劳驾法律强制,大多人的人都应该有羞耻之心。换偶在我看来,近乎于无耻。我要在道德评价上给予压力。
反方:你们容不了多元的思想,文化,稍微有悖于主流,就被冠以违反社会准则、道德等大名。其实,对少数的宽容才反映社会的文明程度啊。
正方:原来在对方朋友看来,换偶叫做多元文化与思想。美国现在还不许叫人“黑奴”,难道这说明美国社会的不宽容?换偶的事做了就做了,我在道德上不屑几句,就是不宽容吗?
反方:哦,也许我说文化有点高抬他们了,算现象吧,这比较好。而且这种现象的思想内涵确实是比较薄弱的。至于不屑,是你的个人权利,但还要追问的是,你为什么不屑,你所依傍的“道德”是否经过自省?其实每个人都在这样那样的方向上试图冲破主流压迫,为何还总要当别人的道德警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