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10天观察法有依据吗

浏览(4764)

|2015-04-08 15:53
坠红颜
|2015-04-08 16:00

        十天观察法是指被可疑的疯动物(狗或猫等)咬伤、抓伤后,将动物系留观察十天(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需要先注射疫苗再观察)如咬人的动物在10天内没有死亡,则证明咬人的动物没有狂犬病,被咬的人可百分百排除被传播狂犬病的可能。

  由于中国的犬只数量庞大且免疫率低,使狂犬病十日观察法遭遇瓶颈。这个瓶颈是指:患病狗主要集中在免疫率低的农村,狗发疯咬人多数情况下不好实施10日观察,如果面向广大农村宣传怕被理解错,以为是等待咬人狗10天再注射疫苗,但在城市里,我们需要正确地宣传狂犬病知识,避免盲目恐慌,完全可以使用推行10日观察法。

  十日观察法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狂犬病防治办法之一,即被有疾病症状的或与健康猫(狗)行为有异常的犬(猫)等温血动物咬伤后,要尽快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同时观察咬人的猫(狗),如果10天内,这个猫或狗还没有因狂犬病发病死亡,就可以终止狂犬病预苗注射,同时可判定被咬人根本没有被传染上狂犬病。这种方法是可以百分之百排除人被传播狂犬病的所有可能性。

  判断方法

  1,由于药物滥用十分普遍,典型症状罕见,代之以其他并发症的形式出现,临床上易漏诊误诊。

  2,此病毒属于属于专一嗜神经性且很少入血的凶险病毒,无法通过传统PCR检查,医院大都没有实验室诊断的能力,仅在少数科研机构可以检查。

  3,目前,只能通过尸检切取脑组织直接染色镜检找到病毒感染的直接证据比如包涵体。

  4,我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在广大农村犬只接种率低,群众对此病的严重程度估计不足,加之生活质量和医疗水平较低,整体免疫力相对较低,对基于发达国家医疗水平的十日观察法只能做参考,毕竟生命无价,此病无药可医,有百分之一被感染的危险,就要百分之百的积极预防,即便如此,我们也有大量采取预防措施但没能阻止悲剧发生的案例。

  现状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狂犬病专家磋商会首篇报告》中说,如果动物在10天的观察期内,仍然保持健康,或经技术证实动物为狂犬病阴性,则可以终止治疗。有些人说十日观察法在中国不适用,这是曲解,十日观察法是由与我们国家一样狂犬病十分流行的泰国科学家提出来的,一位著名的泰国医师,对自然感染的狗猫作了长达20年(1985-2005年)的观察(对象是1820只狗和332只猫),发现它们患了狂犬病都会在10天内死去,而以前10天的结论是科学家在1963年和1965年通过实验室试验得到的。我国cdc张永振研究员也特地组织专家组前往狂犬病高发地贵州,对160多条狗做了实地研究化验,再一次充分证实了WHO提出的10日观察法以及健康犬不携带病毒的真理。因此,10日观察法适用于任何情况任何国家。

  10日观察法是WHO推荐和认可的方法,是绝对可以采信的。其科学依据在于:

  1:带有病毒的动物,只有在它自己发病前4--6天和发病期间,体内和唾液里的的病毒的浓度和活性才会高到足以把这种病传给人类。其他时候,即使它真的带有病毒,也无法传染给人类;

  2:而这种病一旦在动物身上发作,也多会在2天内死亡,世界卫生组织为了保险,还另外将观察期延长了两天,确定为十天;

  3:换句话说,如果动物咬人后超过十天还没有发病死亡。可以排除被咬伤者感染狂犬病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