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购物深入学习《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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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 16:20
透过窗的阳光
|2017-08-08 16:39

   2017年8月,距离《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试行)》发布已经有整整一年的时间,在一年中,家有购物深入践行“标准”规定,在商品开发、商品质量控制、供应商管理、节目制作管理、客服管理、物流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严格要求,以确保会员的品质消费。8月3日,家有购物组织节目部核心员工举办“《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试行)》学习会”,节目中心总监程瑞华作为讲师,对电视购物节目制作流程做出进一步规范。

  

  

  《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试行)》学习会现场

  程瑞华总监谈到,“家有购物始终坚持正确的导向,向覆盖全国5亿的电视观众传递内容健康的电视购物节目,体现出我们良好的文化品位和格调。”在出镜人员的管理中,要求主持人在介绍商品时注重自身的语音语调,要成为亲切的电视购物导购,也要求家有购物主持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文化涵养、语言能力,保持外在形象与内在素质的统一高雅。

  

  家有购物主持人谢红、葛楠

  在节目制作播出方面,家有购物将继续巩固“制播会”制度,包括供应商、商品采购、导演、主持人及其他节目制作相关人员进行集体会议,围绕商品特点、表现形式、节目准备工作等进行讨论,制定节目的制作方向,确保节目品质。在直播节目中,遵循《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试行)》的条款规定,“应合理运用音乐、画面、字幕、道具等元素,创新内容编排,丰富表现形态,引导电视观众按需合理购买商品,充分展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营发展电视购物的专业态度和诚信理念。”

  

  


  学习会结束后,与会的节目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受益匪浅,再一次深入学习《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试行)》,让他们坚定了在电视购物行业从业是为真诚服务会员的理念,同时也在学习中看到自己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会继续优化家有购物的节目,让会员满意。

  此外,在中国电视购物联盟的指导下,家有购物成立了节目审查专项小组,将在未来半年对自身节目进行监测、审看,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节目环节进行严格整改,并责任到人,争创优品电视购物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