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天堂里依然是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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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1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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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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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理财周刊
责任编辑:chenyu |
9月下旬,病后身体消瘦的梅艳芳正式签约担任现代美容中心的纤体代言人,并因此获得400万酬劳。由于广告造型曝光后,各界反应非常理想,广告商随即将制作及宣传费用提高,总数接近千万元。开心的广告商同时还对梅艳芳拍胸脯保证要赞助她的香港演唱会。 一次辛劳,双赢结果,梅艳芳做对了选择。 【片段四】1.8亿身家造歌坛天后 天赋再加上家庭影响,小阿梅早在4岁半时就已踏上舞台,和妈妈姐姐在荔园台上共唱一曲《卖花姑娘》。1982年,香港无线电视台举办的第一届歌唱新秀大赛给了梅艳芳崭露头角的机会:当时,她一曲《风的季节》唱下来,立刻让资深评委黄沾和顾嘉辉惊为天人——黄沾给了她满分50分,而评判主席顾嘉辉则给了她49分。1983年,梅艳芳的音乐天赋再次得到认可——东京音乐节上,梅艳芳将亚洲特别奖捧回了家。 30多年的歌龄终于将只有初中学历的梅艳芳从“歌女”慢火细熬成了最受观众欢迎的“天后”。她那些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火爆十足的肢体语言和舞台表演,不仅给她带来了东方麦当娜的称誉,还给她以从“坏女孩”到“妖女”再到“淑女”的百变风貌。 【点击更多精彩内容】 【推荐延伸阅读:陈坤,男人要用眼神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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