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之战 富豪前妻VS现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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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9-9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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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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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SOHU
责任编辑:lailingyun |
且不提这是战略失误,光末路中的挣扎就免不了很难看。河北凰家集团董事长阎士杰回忆起前妻:“婚,她一定要离,要一分不差的平分企业财产。” 早知如此,也要当初,前妻对企业家来说是比鸡肋稍好一点的历史遗产,食之无味,弃之有愧,理性的做法就是给她一大笔钱。这笔钱其实应该由利益最大获得者现妻来支付的,而所有的现妻愿意付出的最大成本只不过是被抓破脸,或者委屈地被称为狐狸精。 对于前妻来说,现妻的这单买卖是最大的暴利。现妻们就在企业家和前妻的相互伤害中坐收渔翁之利。 对年轻女子来说,你结婚是头一遭,人家离婚兴许已不是头一回。这就对新人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博弈是全方位、全天候、多角度的,一个女人的优势对一个男人来讲,有可能就变成了劣势,有美女不懂,结婚结进了监狱,每日以泪洗面。 对于三方来说,离婚是一种体面的现代禅让,也有不少现妻会被那一页离婚证书所蒙蔽。再婚时,精明的男人会来个财产公证,一开始就可算清你会得到多少钱。小女子要是真爱我这个老头,就不会因为财产公证而放弃结婚,婚后如果感情融洽,随时可以赠予财产。如果你为此而不结婚,正好可以撩起你感情的面纱。 其他损失则可以忽略不计。比如,据报道,丁健向前妻提出离婚时,女儿不到十岁,儿子也刚刚满五个月。回想亚信起步时,请不起律师,丁健只用了一周时间就把法律的基本知识全部掌握了。有人讽刺:如果没有研究过法律,或许在前妻妊娠期就要离婚。 企业家就是有本事把家办成企业的人,其成员之间历来擅长斤斤计较成本和收益,似乎每人背后都站着几个会计。但如果只涉及三个人,企业家本人也安然无恙,这还好办,可是生活比人们的想象更有创意。 遗憾中是肯定要揉进谋略的,故事的精彩有时还真不含糊。上海七浦路服装市场老板胡加招,英年早逝,家族里对财产的争夺,还连累了官家——乐清市民政局。胡的母亲状告该市民政局,提出儿子生前的结婚证该局包办,属于“无效”婚姻,要求撤销。从继承权的根底开刨,老奶奶很厉害,估计有高人指点,如果这一诉讼请求成立,胡加招当时29岁的妻子张某就将在亿万遗产面前丧失问鼎的资格。据知情人透露,胡的前妻还有一个儿子,与胡在上海并肩闯荡商场的“二任”妻子张某为他生的女儿刚2岁。 这场诡异的中国式继承,如果和王均瑶身后的股权之争相比,只能算是一场简单的序曲。 先是说王均瑶将40%产权给长子,没几天,新董事长出来辟谣,说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而且这40%并非指均瑶集团公司,而是上海均瑶,大家知道,前者有25个亿,后者仅8亿。王均瑶长子原本可做第一股东的,两重缩水之后,不知还能保住一个什么角色。胡乱比附的人自然会联想到朱棣起兵夺走侄儿建文帝皇位的史料。 王均瑶的前妻、王均瑶长子的生母称不会罢休,豪门恩怨如何了结,这得看各方厮杀的本领,又一折八仙过海而已。 声音:但无论如何,对于王均瑶案例来说,前妻只不过离异,而现妻则成了寡妇对于,丧失了以原先身份存在的理由。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到哪里再找第二张皮?一名英国女人倒是成立一个离异百万富婆俱乐部,只有拥有100万英镑以上个人资产的富婆才可以参加。这样的俱乐部能成为她们的第二依托吗?再说,中国也没有这样的富婆俱乐部,所以还是现实一些,能拿多少拿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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