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婚,试婚,是利?是弊? |
| [06-6-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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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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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新浪女性
责任编辑:zhengsiwei |

持赞成者的观点认为: 有助于别和把握真正的爱情,提高婚姻质量。要想了解一个人,只能在共同的生活、日的相处中:只能在有福共享,有难同当,风雨同舟中;患难识知己,日久见人心,在正式的婚姻前,在试婚的过程中,爱与假婚后出现危机,导致双谆的进退两难。 每个人都有权主宰自己身大事的命运,如果他们已经开始真正的相爱,那就成全他们,让他们去吧。正如发明创造的成功需要科学实验一样,爱情与姻也需要预试验,以便在验中观察婚姻是否能成功,是否能获得真正的爱情的幸福。所以,可以先试验,再结婚。20年代,一位智者打了个绝妙的比喻:婚姻好比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于是青年们说,既然婚姻是一双鞋子,为什么不认真地试一试?合适的话,再穿着它走天下。买东西可以试。婚姻是一桩大买卖,男婚女嫁是一辈子的大事,更不能试试。 婚这一社会现象,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它有其积极意义的一面。如对那些达到婚龄而又因种种原因而不能结婚的青年来说,可以解除性紧张。减少性犯罪。同时互相守可以感少青少年人因无所事事而赌博、酗酒、滋事闹事等现象。可以减少因夫妻不和而引起的虐待、凶杀等家庭问题的出现和女抚养等总是。经壶试婚阶段的检验,最终结成秦晋之好的,才是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美满的婚姻。这类家庭和谐稳固,很少存在离婚可能,有利于社会安定。持不同意见者认为:婚姻儿戏,不是“过家家”,它也不仅是两个人的个体行为,需要法律的认同和保护。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男人和女人的爱情的最张归宿应该是正式结婚,而试婚是不规范的非法同居,同意试婚就是对现行法律的否定和公然践踏,将对婚姻制度造成严重威胁。 新娘披上洁白婚纱,大经喜字门前高挂,加同客盈门洞房花烛,这本是天上人间第一件美满意之事,是青年男女久已憧、终生难忘的大事,是生命旅的里程碑,是两人世界的新起点。而试婚则是偷进行,不愿声张的“合伙”行为,它使婚姻失去光彩,蜜月不复甜蜜,既没有“明媒正娶”,又没有昭告亲朋好友,说不清双方的关系,道不明两人今生是否白头偕老,个中酸甜苦辣,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既然如此,不如从幕后走向台前,何必去“试”? 赞成“试婚”必然导致婚姻制度的混乱和失控。在现阶段,人们的文化层次、道德水准、法制观念还比较低,婚恋观念也比较混乱,试婚一旦成风,必然会带来无穷的后患。骗婚、变相卖淫、无计划生育、么生子、婚变自杀、双方家庭矛盾、经济纠纷等等,会层出不穷。婚姻成了无序状态,社会风气混乱,更何谈精神文明建设。 试婚不能解决姻“磨合”的所有问题,性生活是否能和谐也不是通过“试能实现的。一些开放女性希冀通过试婚了解男方的性功能是否健全,殊不知这种“考试”会给男方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阳痿、早泄就难以避免,临订上已屡见不鲜。另外,企图通过几月半载的“准夫妻”生活,就能试今后能否共同生活的结果也未免过于天真。且不说夫妻生活需要爱情不断更新,还需要长久经历生育、教养孩子的共同考验。也需要经历侍奉双方老人、照顾各种人际关系的考验,更需要经历事业、工作、兴趣、爱好、性格等差异的考验。有了婚书,入了“围城”,使夫妻自觉不自觉地加强了互相的调适、整合,不致于动不动就分手。因此,从现实的角度而言,工婚并不可靠。 试婚为部分居心叵测的男子玩弄女性提供机会。一旦试婚失败,声名狼藉、倒霉和损失最大的是女方。古来就有“痴情女子负心汉”之说,相对男子见异思迁的思想较为容易出现,没有婚书的约束就更不保险,更何况有些“感情奸商”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他们把试婚当作玩弄异性的一种手段。当然,也有极少数女性把“试婚”当作贪图享受、获取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旦男方的“油”被榨干,就对不起“拜拜”,使男方落得人财两空。 试婚不利于保护妇女的权益。试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妇女,不仅试婚时胆颤心惊,唯恐被男方遗弃,一旦真要各奔东西,其心理上的创伤一时也难以抚平,感情失落,处女不再。在当今对女子贞操要求还相对较严的状况下,失婚少妇和未婚姑娘在婚姻上的筹码是不一样重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可能还比不上正式离异的妇女,因此如何面对未来的丈夫的颇伤脑盘的。由此而产生的自卑、懊悔甚至自暴自弃等各种负性心理长久地环绕心头,并可能诱发社会纠纷,酿成一幕幕悲剧。 从生理上而言,女性多次结婚对自己的身体也难免带来不利影响。我国名肿瘤专家杨学志教授经多年研究后认为,妇女结三次以上以及其配偶结婚三次以上或本人和其配偶性生活混乱,都可导致宫颈癌的发生,甚至终生不育。一些试婚期的女性不注避孕,多次进行人工流产。多次进行人工流产,容易导致生殖系统的损害。相起各种妇女病和终生不育。 试婚阶段男共增添的财产,常在试婚结束分割时遇到麻烦。Y某和D某试婚一年多了,两个人收入放在一起用,置办了彩电、冰箱、组合音箱等家电,两个人你恩我爱,倒还融洽,孰料天有不测风云,男方D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Y女士哭得死去活来。丧事刚料理完,房间里的一切家用电器就被D某的兄弟全部搬走。Y某据理力争,“我也有继承权”。却遭到D兄弟的一顿奚落:“你算什么东西,好意思平分财产,你说你们是夫妻,请问,结婚证在哪里?拿出来看看。”对此Y女士无话可说,因为他们确实没有办理结婚证登记手续,结果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类似的经济纠纷常以女性的倒霉而告终。这些“临时家庭”一旦瓦解,其所赞成的各种矛盾也是很难调解的。他们开始的无视法律终于受到了相应的惩罚。法律无法保护无视法律的人。而妇女的权益更难在这里得到维护。 以上几种各民的观点,道出了试婚的种种利与弊。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试婚”有它冠冕堂皇的理由和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青年们如果从全面的、现实的、自身的角度,用多方面的眼光来考察“试婚”,无论于国、于家、于已都弊大于利,对于那些好追求时尚的青年,对于跃跃欲试、走入这座“围城”的人,尤其是女士们,顺追求婚姻“自由”的同时,别忘了珍重自己,别忘了我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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